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有效地补充到所需要的人才。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择优录用、先内后外、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任用原则,并以发挥员工的智慧潜能为目标,务必将最适合的人才安排在最合适的位置上,帮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应用范围
总公司及各事业部全部岗位的招聘管理工作。
录用标准
(一)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品德、能力、学识、健康状况及适合所需的条件为准。
(二) 公司每一个工作岗位均需招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与该岗位匹配的胜任素质的员工,“德才”兼备是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
1、“德”指具备以下品格
(1) 基本的道德素质:本分、诚实、正直、勤奋、尊重他人并尊重自己;
(2) 认同公司企业价值观;
(3) 崇高的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以公司发展为己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 团队精神:具备合作精神,能时刻以大局为重,关心团队的整体目标。
2、“才”指具备以下资质
(1) 能力的具备度:达到岗位对员工胜任素质的要求;
(2) 能力的潜质度: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具备学习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并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招聘制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未满18周岁;
2、在向公司求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个人履历、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史的;
4、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不良嗜好的;
5、无法完成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6、被剥夺政治权力者或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7、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员工或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的。